尊敬的消费者、合作伙伴及相关监管部门:
为积极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更新,大连瑞驰食品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 “本公司”)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三条关于食品安全标准提前实施的相关规定,现郑重声明如下:
本公司决定,自【2026年 5 月 25 日】起,生产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将提前执行以下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:
· GB 7718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
· GB 28050-2025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》
本次提前实施涉及本公司生产的以下预包装食品: 【客唻美牌 即食三文鱼】
本公司承诺:自上述日期起生产的、在实施范围内的产品,将严格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设计、制作和使用食品标签,确保标签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合规,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
特此声明。
大连瑞驰食品有限公司
2026年5月25日